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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9-29
梁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关于贯彻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40号)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总则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行业、性质、规模特点,以及组织架构和内部运行管理模式,参照本责任清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并建立落实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
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公司负责人的责任是: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六)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本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十)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二)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三)加强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
(十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
(十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六)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十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负有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负责人的责任是: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日常监督的责任;
(二)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三)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监督指导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与修订工作;
(四)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并提出须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和通过的安全工作议题;
(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预判、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六)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较大风险的管控工作;
(八)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九)组织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组织制定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十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考核与监督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十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内部的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提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四)对本单位人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候选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经批评教育拒不整改的,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车间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较大风险进行管控,并监督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本单位构成重大风险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
(五)组织审核年度安全投入资金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六)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二)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五)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八)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九)组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监管;
(十一)对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十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应当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制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享受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
(四)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五)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车间负责人是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的贯彻执行,做到车间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员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四)严格执行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深入排查本车间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组织整改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组织拟定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年度、季度、月计划;
(六)组织拟定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七)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
(八)定期组织车间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预判活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直至消除;
(九)加强设备装置的检修维护,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安全制度,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十)执行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派员现场监督,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对车间(区队)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按职责权限下达作业指令,指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监护;
(十二)属于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运输、冶金、有色、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对车间具有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工艺、重要设备设施逐一组织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
(十三)加强班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
(十四)组织实施本车间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
(十五)本车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妥善保护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
(十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 运营管理部负责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的管理。
运营管理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1、检查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在拟制本公司工作计划和总结时,应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
3、及时反馈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信息。
4、定期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工作情况。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情况,按照安全要求下达安全考核指标。
6、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负责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7、负责制订和修订生产中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组织对全公司设备运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9、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各项安全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10、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1、认真做好安全劳动技术措施的“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2、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检查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1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费用列入财务计划并落实,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4、组织好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15、定期组织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考核、发证和换证工作。
16、对新进人员和调换岗位的工人应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得安排上岗。
17、在编制职工技术培训计划、考工、定级时都应有安全技术知识内容。
18、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定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19、结合班组宣传工作,定期做好安全生产、卫生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20、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
21、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22、编制采购计划。负责根据生产、总务、设备及检验等各部室物品需求计划,编制与之相配套的采购计划,并组织具体的实施,保证经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
23、负责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工作。负责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检验用品及燃料等的采购供应工作。
24、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25、坚决执行各项采购工作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6、大项材料必须做招标工作,其他材料询价必须三家供应商以上参与。
27、积极了解材料的短缺、发货、验收等实际情况,早知道,早处理。
28、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29、加强物资供应档案的管理,做好物资信息情报的工作,建立起牢固可靠的物资供应网络,并不断开辟和优化物资供应渠道。
第九条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1、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3、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做到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
4、负责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
5、负责公司文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
6、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部门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服务。
7、负责公司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和公司的各项文化宣传等工作。
8、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和外部资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当好领导参谋。
9、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如:名片印制、收发传真等。
10、办公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要求规
第十条计划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6、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7、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党群工作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有计划地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
2、负责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记载党委大事记;并做好文件的归档工作;
3、承办党委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协助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做好学院稳定工作;
4、负责公司党务、宣传、纪检、统战、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5、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党员的发展、管理和评优评先工作;
6、负责制订、落实党员的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7、负责党内统计报表、党费的收缴与管理及使用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
8、负责制定全公司员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有关制度、规划、计划、方案;
9、负责制定并落实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年终的工作总结;
10、协助党委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代表并维护会员和员工的利益;积极开展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等评优工作;负责组织员工参加社会及院内各项有益的教育、文娱、体育等活动;
第十二条工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学习业务、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操作技能。
2、坚持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及行政工作例会,出勤率100%。
3、树立爱岗敬业精神,提高自身道德素质,注重为人,仪表规范,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4、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5、认真执行公司制度,全科室职工要做到廉洁自守。
6、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在扶贫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7、各科室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每周要形成本科室全年工作大事记的文字材料。
8、环境卫生要达到合格标准。
9、做好综合治理工作,不发生火灾,被盗等责任性事故。
第十三条管网运营中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包括年度生产成本目标、年度消耗指标计划等计划。
3、严格管理,落实管网安全。熟悉掌握管网铺设的地点。
4、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防火、防汛、防毒、防电、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掌握安全生产的应知应会,一般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排除,在工作中不出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6、按照“5S”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搞好文明生产。
7、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8、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隐患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我整改工作。
9、积极参加火灾、触电、中毒、防汛、停电、水质水量突变、重要设备故障等各种预案演练,做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
10、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学习业务、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操作技能。
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公司、中心安全规章、制度、标准、措施、命令。并对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健全制度、台帐,完善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和安全例会,对阶段安全工作总结、分析,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问题整改实施跟踪督查制度。对非正常生产情况下的特殊问题,安全预防措施制定、落实到位。
13、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对各部门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标准、措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基础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考核。
1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不同时期安全、经营特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完成新职、在岗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培训合格率均达100%。
15、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监督相关部门加大安全保障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及时配备、发放到位。各种安全设备、设施配备齐全,作用良好,检查到位。
16、每月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检一次,做好检查写实纪录,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落实整改实效。
第十四条水质检测中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认真贯彻落实污水处理厂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在制定各项运行方案、技改措施时,首先确保安全,坚持科学调度。
3、化验室认真制定和实施本厂化验工艺、设备等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方案。
4、 积极引进和推广科技进步项目,做好科技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技术交流工作。
5、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防火、防汛、防毒、防电、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掌握安全生产的应知应会,一般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排除,在工作中不出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7、按照“5S”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搞好文明生产。
8、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9、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隐患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我整改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措施。
10、积极参加火灾、触电、中毒、防汛、停电、水质水量突变、重要设备故障等各种预案演练,做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
第十五条客服服务中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服务思想,树立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客户的服务宗旨,维护本企业形象,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
2、精通本岗位的业务及相关业务流程。熟练掌握本业务的预订、反馈、回访服务等处理程序和方法。
3、了解本企业已开办的各项业务(包括系统功能、使用方法、合作处理流程,会员回访流程,服务标准)。
4、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五笔输入法,打字速度达80字/分。
5、客服代表在受理客户咨询、投诉时,必须严格执行规范的服务用语,态度和蔼、亲切,热情处理客户的咨询或投诉;
6、客服代表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三要、三不、四个一样”的要求去做。即:
三要:要“请”字当头,“您”字不离口,“再见”结尾。
三不:不使用生硬语言,不说推卸责任的话,不责备、埋怨客户。
四个一样:生人熟人一个样、有无检查一个样、工作忙闲一个样、情绪好坏一个样。
7、坐姿端正,台面要整洁卫生,桌面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8、椅子、键盘、电脑不能随意移动。离台时键盘要推入抽屉,不能在设备处乱涂乱画。
9、上班时间不能看书,不能与临台闲聊(业务交流除外)、不能私挂用户电话;手机铃声调为振动。
第十六条制水分公司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项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市区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
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提交每年的设备小修、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类设备安全运行。
4、定期和不定期对供水生产环节和供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5、负责水厂净化工艺等工作,与化验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抓好出厂水的水质,保证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负责水源潜水泵提水、输水管道输水、一级曝气、铁锰过滤、加氯、蓄水池蓄水、二级加压配水等生产全过程的协调运行,保证供水生产安全,努力提高生产效益。
7、负责水源地和水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8、水厂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不得容留闲杂人员进入水厂。
第十七条污水分公司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 认真贯彻落实污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包括年度生产成本目标、年度消耗指标计划等计划。
3、 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负责设备安全运行,执行交接班制度。
4、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防火、防汛、防毒、防电、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掌握安全生产的应知应会,一般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排除,在工作中不出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6、 按照“5S”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搞好文明生产。
7、 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8、 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隐患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我整改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措施。
9、 积极参加火灾、触电、中毒、防汛、停电、水质水量突变、重要设备故障等各种预案演练,做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综合管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主持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监督使用,逐步改善劳动安全条件,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管理工作;及时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加强信息反馈。
3、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或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督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抓好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6、负责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及预审工作,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予以支持验收。
7、综合管理各类伤亡事故,负责统计上报工作。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重特大事故后,要组织人员忙赶赴现场施救,并及时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十九条设备维修中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编制年度设备物资计划、年度工具配置计划、设备大中修计划、设备保养计划。
2、负责对公司设备设施进行合理科学的管理和保养。
3、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工作。
4、负责设备外委维修的申请及监理。
5、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日常巡查。
6、协助设备部门及运营部门处理日常报表任务。
7、持续不断的改进设备质量和设备设施管理。
8、完善各项设备操作规程及制度。
第二十条市政工程分公司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2、市政分公司负责人是公司在工程项目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3、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在该项目中代表公司履行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5、深入施工现场,处理矛盾,解决问题。不断完善经济制度,搞好经济效益,主持项目盈亏分析。
6、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施工安全生产,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依法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利益,做好困难补助工作,并对病、伤、残职工的慰问。
7、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清算。
8、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一条企业管理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日常工作,使公司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学习,检查、考核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3、负责公司各种会议、各种活动的筹备、组织、安排工作;
4、负责公司的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安排好活动日程和生活;
5、负责公司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监督落实;
6、负责完成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综合管理监督执行者。
安全员的责任是: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督促有关部门编制并审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经常检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隐患,发限期整改通知,对重大危及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停产治理并迅速报经理。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督促按期实行。做好工场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第二十三条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者。
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责任是:
(一)每天召开班前会,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组作业区域的主要安全生产风险点、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做好技术交底;
(二)加强班组安全培训,督促班组人员熟知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或交接班检查,对班组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督促班组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对作业中发生的险情、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初期应急处置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四条单位职工是安全生产的具体执行者。
职工的责任是: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二)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认真开展岗前、岗中、交接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本岗位作业区域内相关机械设备、用电、环境等保持安全状况;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有权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六)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七)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八)熟练掌握应急逃生知识,提高互救自救能力;
(九)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梁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